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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解读 ] 2019年度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专项

生效日期:

补贴对象:

补贴金额:"(一)对首台突破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每个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首台装备销售合同金额的30%。对被评为国际首台装备项目,按合同金额的20-30%比例进行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对被评为国内首台装备项目,按合同金额的10%比例进行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对示范应用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每个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其高端智能装备及系统集成投资的20%,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政策原文
补助范围
"(一)首台装备突破项目应为本市装备研制企业牵头与其用户单位合作申报,形成销售合同的项目;同批签订合同原则要求研制企业与用户单位签订的合同不超过3个,且合同之间的时间跨度不超过半年。 (二)示范应用项目应为采用本市装备研制企业自主研制的首台装备,进行具有行业引领和示范效应的新技术和新模式示范应用的项目。 (三)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需要支持的事项。 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支持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申请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本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具有承担装备研制的相应能力; 二、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 三、已承担本专项项目且未按照合同规定日期完成验收的单位(包括已提交延期申请),不予申报本年度项目; 四、支持领域:高端智能制造装备、高端能源装备、高端成套装备和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 五、具有知识产权但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国际、国内或本市首台、首套或首批次的装备、系统和核心部件。 "
扶持力度
"(一)对首台突破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每个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首台装备销售合同金额的30%。对被评为国际首台装备项目,按合同金额的20-30%比例进行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对被评为国内首台装备项目,按合同金额的10%比例进行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对示范应用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每个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其高端智能装备及系统集成投资的20%,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申请流程
申请材料
《2019年度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专项项目申请表》、《2019年度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专项项目申请书》
受理服务
    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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