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范围
"一、深化人工智能核心技术与产业化融合(1、人工智能芯片;2、智能传感器;3、智能机器人;4、智能硬件;5、无人系统;6、智能软件系统;7、人机协同软硬件系统。)
二、融合发展人工智能核心应用场景(1、智能制造装备及操作系统;2、人工智能深度应用。)
三、加强人工智能支撑体系建设(1、数据资源支撑平台。)"
申请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本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信用记录良好,具有承担项目的条件和相应能力;
(二)项目申报单位须为项目的建设者或投资方;
(三)项目应为在建或待建项目,执行期一般在两年内(最迟不超过2021年12月31日);
(四)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
(五)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六)支持领域:深化人工智能核心技术与产业化融合、融合发展人工智能核心应用场景、加强人工智能支撑体系建设
"
扶持力度
"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总投资在1500万元及以下的一般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总投资在15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申请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在线填写);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
3.申报单位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
4.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
5.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关于查询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委托授权书;
6.项目建设方案;
7.申报单位2018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含附注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8.应用类项目需提交相应的项目合作协议或证明材料;
9.其他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