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日期:2021-08-23
补贴对象:依法注册登记和纳税登记在本区的单位,以及具有本区户籍的自然人。
补贴金额:1. 根据《〈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静安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理细则>》(静市监知(2020)7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的相关规定开展资助和奖励。
关于开展2021年专利资助等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静安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理细则>》(静市监知(2020)7号文)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启动2021年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等申报工作。
一、资助对象
依法注册登记和纳税登记在本区的单位,以及具有本区户籍的自然人。
二、资助项目
1.资助专利授权(据国知发保字〔2021〕1号文,专利代理不再进行资助);2.奖励优秀发明专利;3.培育区知识产权种子单位;4.奖励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5.鼓励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6.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评议;7.资助专利转化实施;8.支持专利维权保护;9.支持企业开展专利保险;10.奖励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
三、资助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上述专利授权、荣誉称号或者实施项目。
四、资助标准
1. 根据《〈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静安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理细则>》(静市监知(2020)7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的相关规定开展资助和奖励。
五、申报方式
1.网上打印相应的申请表和承诺书相关纸质材料,按照要求填写完整。
2.单位按要求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按要求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均需由申请人签署其姓名与日期。
3.递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递交材料时应同时提供原件,原件核对后退还。
4.递交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纳税证明。
5.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交静安区市场监管局(洛川中路880号214室)进行现场审核。
六、申报受理时间
以上申报项目申请材料请于即日起至2021年9月13日(法定工作日)前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办。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佳伟
联系电话:56657070-214
联系地址:静安区洛川中路880号214室
附件:1.静安区知识产权专利资助申请表
2.静安区知识产权配套申请表
3.静安区知识产权奖励申请表
4.资助申请静安区专利专项资助清单
5.资助申请获得市级资助清单
6.承诺书
上海市静安区知识产权局
2021年8月23日
附件:
附件:
附件2-3:静安区知识产权配套申请表静安区知识产权奖励申请表.xls
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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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2022-07-15
扶持力度:1.非定额资助。 2.市级财政资金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立项企业先行…
生效日期:2021-08-23
扶持力度:1. 根据《〈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静安区知识产权资助…
生效日期:2021-08-02
扶持力度:符合申报条件的非工业领域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参照执行。
生效日期:2021-09-24
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