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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解读 ] 关于开展2021年浦东新区科技企业加速器登记工作的通知

生效日期:2021-10-19

补贴对象:

补贴金额:

政策原文

为加速推进浦东新区科创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 推动高成长科技企业快速壮大,促进浦东新区形成若干个新兴产业集群,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实现浦东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根据《浦东新区科技企业加速器管理办法(暂行)》(浦科经委规〔2019〕5号)(附件1),现将2021年浦东新区科技企业加速器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符合《浦东新区科技企业加速器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的登记条件。

二、申请方式

即日起,符合登记条件的单位可自行登录申报网站提交科技企业加速器登记申请。常年受理,定期分批予以登记

(一)网上申报

1、申请单位登陆浦东新区企业财政政策服务平台(https://pdczkj.shcei.com.cn/web/),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系统进行项目申报;

2、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后,在线填写《2021年浦东新区科技企业加速器登记申请表》(样表见附件2)和《浦东新区科技企业加速器入驻企业登记表》(样表见附件3),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附件要求PDF格式,清晰可辨。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企业网上提交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项目申请表(须含水印)并加盖公章,连同附件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装订成册;

2、所有书面材料需采用A4纸双面打印,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方为有效申请。书面材料报送地址另行通知

3、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报送地址:浦东新区企业服务中心2楼浦东新区科经委89号窗口(合欢路2号

业务咨询电话:杨老师 68811076

窗口联系电话:68542222—88256

网站技术支持:常老师 68545597

 

附件:1、《浦东新区科技企业加速器登记管理办法(暂行)》

2、浦东新区科技企业加速器登记申请表(样表)

3、浦东新区科技企业加速器入驻企业登记表(样表)

4、2021年度浦东新区科技企业加速器登记申请报告

编写提纲

附件: 附件.docx

附件1:

浦东新区科技企业加速器管理办法(暂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加速推进浦东新区科创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 完善从苗圃到孵化器再到加速器的创新孵化体系,推动高成长科技企业快速壮大,促进浦东新区形成若干个新兴产业集群,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实现浦东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定义

浦东新区科技企业加速器(以下简称加速器)是聚焦浦东新区重点发展产业,以培育高成长科技企业为主要目的,具备助力高成长科技企业规模化发展的技术支撑、资本对接、市场拓展等服务功能,并具有一定体量空间的创新创业服务载体。

 

第二条  登记条件

1、经营管理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地、税收户管地位于浦东新区,且加速器场地位于浦东新区。

2、有明确的产业导向,产业定位与发展方向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浦东新区重点产业发展要求。

3、拥有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其中用于高成长科技企业使用的场地不少于总面积的70%。作为加速器用途使用期限1年以上。

4、入驻企业不低于7家。

5、具有鲜明的科技企业加速器形态,管理服务机构及管理制度健全,已制定科技企业加速器服务规范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拥有5人以上的高素质、专业化管理团队;实际运营时间超过半年,运营情况良好。

6、具有完善的加速服务功能,可为入驻企业提供技术支撑、资本对接、市场拓展等多方面的服务,在加速器内以及与加速器紧密合作的中介服务机构10家以上。

7、配备自有投资资金或合作的加速资金,且在加速器内有不少于2个的自有资金或合作资金投资案例。

8、鼓励自建或共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第三条 入驻企业基本条件

入驻须工商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在浦东新区,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汽车、智能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领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中至少1条:

1、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或上一年度无营业收入且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超过200万元的科技型企业。

2、上一年度营业总收入超过500万元,收入增长率达到2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

3、累计获得天使投资或者风险投资超过500万元。

4、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培育入库企业。

 

第四条  登记申请材料

1、浦东新区科技企业加速器登记申请表;

2、浦东新区科技企业加速器登记申请报告;

3、浦东新区科技企业加速器入驻企业名录、入驻协议、入驻凭证、经营状况等;

4、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服务场地证明材料;

6、管理团队主要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及其证明材料;

7、发展规划、准入退出机制、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导师服务制度等;

8、对外合作协议、与各类中介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

9、开展的加速服务和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10、相关投融资证明材料;

11、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  登记受理程序

      常年受理,集中登记。

1、受理和初审:申请单位根据年度开展加速器登记工作的通知,在线填写申请表、申请报告等材料,受理部门负责材料受理和初审。

2、现场核查:对通过初审的申请单位组织现场核查。

3、登记确认:将结果报区科经委确认。

4、公示发文:将区科经委批准同意登记的科技企业加速器公示后发文。

 

第六条  监督管理

1、通过登记的科技企业加速器名称变更或运营主体、面积范围、场地位置等登记条件发生变化的,需在一个月内向登记受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经审核并实地核查后,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将予以更新登记。

2、通过登记的科技企业加速器须配合管理部门开展数据统计、绩效评估、监督检查、审计调查等管理工作,必须按照要求及时提供真实资料。

3、申请单位必须对其提交的材料及其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不真实、虚假资料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可采取限期整改、取消资质、追回资助等管理措施。取消资质后5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涉嫌违法的,按司法程序办理。有关信息对接相关征信平台。

 

第七条   应用解释及施行日期

本办法由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

浦东新区科技企业加速器登记申请表

加速器基本情况

申报单位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编


联系地址


邮编


加速器名称


统一信用代码


主管税务局


开户银行


财务三排章盖章

账号


法人代表

姓名


电话


电子邮件


手机


加速器负责人

姓名


电话


电子邮件


手机


联系人

姓名


电话


电子邮件


手机


入驻企业数


入驻企业从业人员数


服务导师人数


合作服务机构数量


加速器简介


加速器场地及资金

加速器类型

□ 综合型   □ 专业型

专业领域

□集成电路  □生物医药  □航空航天    □汽车  □智能制造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人工智能  □其他______________                     

总面积

加速服务面积

公共服务面积

办公面积

场地到期年限






土地使用合规合法

   本公司承诺该加速器场地所占用土地使用合规合法。

主要服务内容


自有投资资金金额


自有投资资金来源


合作风险投资机构及合作方式


自有资金或合作资金投资案例

(至少2例)


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有(□自建  □共建)   □无

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简介


加速器股权结构

加速器注册资金(万元)


实到资本金

(万元)


股权结构


股权变化情况


加速器管理团队

员工总数


博士


硕士


本科


大专及其它


主要核心管理人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学历

主要工作































申请单位意见:(申报单位负责人承诺材料内容可靠,数据真实。)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章:                                      

                                         

                                                        

主管单位意见:

 

 

 

浦东新区科经委

   

                                                        

                                                                




























备注:请如实完整填写相关内容,如不存在所列项目中内容则填无。

需要提供的附件如下:

1、浦东新区科技企业加速器登记申请报告;

2、浦东新区科技企业加速器入驻企业名录、入驻协议、入驻凭证、经营状况等;

3、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服务场地证明材料;

5、管理团队主要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及其证明材料;

6、发展规划、准入退出机制、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导师服务制度等;

7、对外合作协议、与各类中介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

8、开展的加速服务和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9、相关投融资证明材料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211019


补助范围
1、经营管理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地、税收户管地位于浦东新区,且加速器场地位于浦东新区。 2、有明确的产业导向,产业定位与发展方向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浦东新区重点产业发展要求。 3、拥有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其中用于高成长科技企业使用的场地不少于总面积的70%。作为加速器用途使用期限1年以上。 4、入驻企业不低于7家。 5、具有鲜明的科技企业加速器形态,管理服务机构及管理制度健全,已制定科技企业加速器服务规范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拥有5人以上的高素质、专业化管理团队;实际运营时间超过半年,运营情况良好。 6、具有完善的加速服务功能,可为入驻企业提供技术支撑、资本对接、市场拓展等多方面的服务,在加速器内以及与加速器紧密合作的中介服务机构10家以上。 7、配备自有投资资金或合作的加速资金,且在加速器内有不少于2个的自有资金或合作资金投资案例。 8、鼓励自建或共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申请条件
入驻须工商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在浦东新区,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汽车、智能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领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中至少1条: 1、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或上一年度无营业收入且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超过200万元的科技型企业。 2、上一年度营业总收入超过500万元,收入增长率达到2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 3、累计获得天使投资或者风险投资超过500万元。 4、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培育入库企业。
扶持力度
申请流程
常年受理,集中登记。 1、受理和初审:申请单位根据年度开展加速器登记工作的通知,在线填写申请表、申请报告等材料,受理部门负责材料受理和初审。 2、现场核查:对通过初审的申请单位组织现场核查。 3、登记确认:将结果报区科经委确认。 4、公示发文:将区科经委批准同意登记的科技企业加速器公示后发文。
申请材料
1、浦东新区科技企业加速器登记申请表; 2、浦东新区科技企业加速器登记申请报告; 3、浦东新区科技企业加速器入驻企业名录、入驻协议、入驻凭证、经营状况等; 4、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服务场地证明材料; 6、管理团队主要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及其证明材料; 7、发展规划、准入退出机制、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导师服务制度等; 8、对外合作协议、与各类中介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 9、开展的加速服务和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10、相关投融资证明材料; 11、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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